现将我校2017届本科双学位证书领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课程认定(资格审核必需)
学生登录个人教务信息平台,进入“双学位”标签,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及时做好现有双学位课程认定工作,对于新出成绩请动态及时认定。
二、双学位证书发放
1、领取时间:6月27日至7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领取条件: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获得主修专业毕业及学位证书;
3、领取手续:学生在完成双学位教育培养方案要求后,首先登录教务网按规定务必做好全部双学位成绩认定,否则无法领取双学位证书,凭本人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领取。
4、证书领取地点:各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教务 (教务网)
5、若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可委托他人凭委托书办理证书的领取业务,委托书模板在教务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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