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教改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的通知(2017年11月)
2017-10-31 10:09
分类:学籍与注册事务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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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改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财务报销节点安排,为保障教改项目建设研究有序进行,依据《关于2017年度教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的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11月20日(周一)17:00前完成报销。报销确认单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28房间。如无法按期完成报销,该使用期限内的经费将不再发放。支出经费卡片已授权各项目负责人。

特别提醒:报销确认单的“验收”一栏请各单位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经办人”一栏请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