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流程,为保证期末考试正常进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科教学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期末考试根据课程性质和实际情况分为非考试周考试、考试周考试,相关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次补考。非考试周时间为第17周(有特殊情况的课程可提前到第16周),考试周时间为第18-19周,补考时间为下学期第0周。
二、相关日程及工作安排
1.考试周课程网上提交时间:第6、7周(2017年4月7日至4月14日)
教务员登陆教务网(dean.swjtu.edu.cn)—教务员/教学负责人登录—考试相关—考试周课程设置—正考课程—选择相应课程—添加/批量设置为考试周课程;
2.考试周考试具体编排及数据处理时间:第8-10周(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5月7日) 具体由教务处排课与考试中心执行;
3.考试周监考教师网上提交时间:第11周(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
教务员登陆教务网(dean.swjtu.edu.cn)—教务员/教学负责人登录—考试相关—监考教师提交;
4.非考试周考试安排网上提交时间:第12周(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1日);
具体由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系统-考试相关-提交非考试周课程信息
5.期末考试安排网上公布时间:第14周(分考试周考试和非考试周考试分别公布);
6.补考课程网上提交时间:第17周(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5日);
教务员登陆教务网(dean.swjtu.edu.cn)—教务员/教学负责人登录—考试相关—考试周课程设置—补考课程—选择相应课程—添加/批量设置为补考课程
7.补考编排时间:第20-21周(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6日);
8.补考考试安排网上公布时间:2017年8月10日前。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考试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要求各学院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院大会、教研工作会等形式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教师职责、强调监考注意事项。
2.各学院根据课程性质结合具体课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考试周,原则上必修课考试安排在考试周,限选类课程、选修类课程及毕业班课程安排在非考试周。
3.各学院提交完考试周课程信息后,请核对确认,考试周考试安排公布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考试周课程;为避免监考安排冲突,请各学院仔细核对监考教师名字,名字前后、中间不能使用空格。
4.若有特殊要求(如合班考试等情况)各学院提交考试周课程时需在备注中注明。
5.非考试周考试安排由任课教师提交相关信息,尤其注意提交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学生错过考试时间。建议考试时间安排在上课时间。考场人数参照教室考试容量安排,若考场不够,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人数到教务处排课中心办理教室借用手续。监考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配置。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按时到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监考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安排其他监考教师替换,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私自请学生代为监考。
7. 请各学院和相关任课教师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印制考试试卷,基于保密因素不得请学生代为办理。
教务处试卷验签、印刷厂承印地点:成都校区犀浦二号教学楼X2117,028-66368457、87600999;峨眉校区西山梁印刷厂 0833-5198195
教务处:成都校区犀浦综合楼222,028-66367209、66366253、66366255;峨眉校区主楼1325,0833-5198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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