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06-23 09:54
分类:学籍与注册事务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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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应在第17周安排期末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时间 :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7日;

二、考试命题

3、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4、命题教师在考前两周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学院指定的审题人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西南交通大学试卷密封袋”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5、各学院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教师,并在本学期末组织院内专家对试卷进行检查。

三、试卷印制

6、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7天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犀浦校区上班时间均可办理,九里校区可于2015年6月23日—2015年7月16日在行政楼213房间集中办理印制手续。

7、试卷印制份数应考虑返校考试学生人数,命题教师在考试前两天在教务网上确认考试人数,如有不足应及时补印。

四、考试巡视

8、为全面监管所有课程的考试过程,进一步加强我校考风建设,在原有期末考试周巡视的基础上,从本学期起,学院、学校将对非考试周的课程同样执行二级巡视制度,并启用标准化考场设备进行全面监控。

五、试卷评阅与成绩报送

9、命题教师负责提供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供阅卷时使用。多位教师同时担任的课程实行统一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10、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后一周内完成网上报送成绩工作。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需提前报教务处排课中心备案。

六、试卷存档

11、任课教师在下学期的前三周内,将本学期课程考试的“考场情况登记表”、 考生签到表、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一份空白试题及所有学生考试答卷整理装订成册,交学院档案室存档。未组织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同样要将相应的考核依据(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整理装订成册或整理装袋后交学院试卷档案室存档。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2、如因大雾、停电等突发事件导致考试延误或取消,教务处将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应急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相关联系方式

13、教务处排课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X1209,电话: 66367209 ,66366253

九里校区行政楼213,电话:87634567

14、西南交通大学印刷厂九里校区服务部

行政楼107房间送印(联系电话:87601942,8760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