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申报通知
2014-03-19 14:39
分类:学籍与注册事务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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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学校通识教育,培养学生知识、能力、人格全面发展,鼓励各学院多开面向全校性质的高水平的通识教育选修课。选修课申报统一使用网络申报方式进行。现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申报开设选修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分类

选修课分为通识类选修课程和专业类选修课程两类。

二、课程申请

(一)申报开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鼓励教授为本科生开课。

2.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申请开课的教师申请流程:

登陆教务网---教师用户登录---授课安排模块---提交选修课栏目---录入选修课相关信息---提交开课申请---完成网上申报

对于新申请开设课程:除了完成网上申报外,需打印申报表,经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同意后书面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员处;

2.学院教务员审核流程:

登陆教务网---教务员用户登陆---教学计划模块---选修课管理栏目---对于学院提交的选修课计划进行审核,同意申报点击“通过审核”---完成审核工作---打印“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3.停开一学年以上的课程再次开课,均视为新增课程,按新开课的要求重新申报。鼓励延续开课,严格控制新增选修课的数量。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

三、学分要求

通识类选修课的总学时为16或32学时,即开设学分为1学分或2学分;专业类选修课总学时为32学时或48学时,即开设学分为2学分或者3学分。

四、申请时间

所有选修课程的网上申报工作将于4月4日申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相互转告。

五、材料报送地址

书面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犀浦校区1305A)。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