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本科学生延长学年相关问题的通知
2009-04-10 11:22
分类:学籍与注册事务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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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届凡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不超过正常学制两年(即5年制学生不超过7年,4年制学生不超过6年)。延长学年的学生,从教务处批准公布之日起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仍执行原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学费按学分收取。

申请延长学年流程:在教务网站上下载延长学年申请表,填写后于4月15日前交院系教务,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学负责人批准,由院系教务汇总并填写汇总表后交教务处。教务处于4月27日公布延长学年学生名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