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延长学年相关事宜补充通知
2010-04-12 15:47
分类:学籍与注册事务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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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学年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1、申请延长学年学生均应向家长如实反映本人学习情况和学校对延长学年学生的管理规定。

2、申请延长学年学生于2010年4月21日前到所在学院签字确认是否延长学年,并登记本人和家长联系方式。

3、延长学年申请一旦确认不再撤销。

4、延长学年期间,将按照在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编入下一年级,教务处不再接受提前毕业申请。

5、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学生,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延长学年申请。

附:申请延长学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