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申报通知
2011-09-26 10:43
分类:排课选课事务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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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216质量工程”二期建设,规范选修课程管理和提高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现对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申报开设选修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分类

选修课分为通识类选修课程和专业类选修课程。

通识类选修课是在学校已有的学科门类中设置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并符合本科培养要求的课程,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

专业类选修课是专业教学大纲内容的延伸和补充,是关于学科领域或专业技术的基础理论、学科前沿的新技术、学科交叉知识等的课程,由各学院向相关专业的学生开设。

二、课程申请

(一)申报开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鼓励教授为本科生开课。

2.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二)申请开课应符合以下程序:

1.申请开课的教师,填写《西南交通大学选修课程信息表》,经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汇总报教务处。

2.对新开设的选修课,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新开选修课程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后经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提交上述材料到教务处备案,所在单位未批准的开课申请,教务处不予受理;

3.所有申报的选修课程(包括申请新开设课程)请由各学院汇总,填写《选修课程汇总表》,经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同意并签字一并提交;

4.停开两学年以上的课程再次开课,视为新增课程,按新开课的要求重新申报。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

三、学分要求

通识类选修课的总学时为16或32学时,开设学分为1学分或2学分;专业类选修课总学时为32学时或48学时,开设学分为2学分或者3学分。

四、申请时间

所有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将于第七教学周周四(10月13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老师们相互转告;

五、提交申请方式

书面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犀浦校区1305A)黄老师处,同时将附表电子版本发送至:jwjxk@swjtu.cn,信息表电子版本命名统一格式:“学院-课程名称”。

附表1:《选修课程汇总表》

附表2:《西南交通大学选修课程信息表》

附表3:《西南交通大学新开选修课程申请表》

链接: http://dean.swjtu.edu.cn/download/news/1317004997497.doc

教务处教学科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