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规范化管理,树立优良的学风和考风,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前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考试命题及阅卷原则:
1、每门考试课程均要求出A、B两套难度、份量相同的试题,两套试题经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题,并在试题密封信封上签字后,到教务科(行政楼二楼215房间)办理试卷印刷手续。两套试题由教务科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另一套作为备用卷(用于补考及建试题库)由任课教师保存,待补考结束后,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交院系,由院系统一交教务处。
2、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的考试命题,需由各院(系)组成专家组进行审定,严格把握命题质量。
3、执行统一命题和统一阅卷原则。同一门课程由院系指定教师统一命题,相关教师共同参与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4、含有考试试题的试卷、计算机、磁盘、光盘、U盘等载体在课程考试结束之前按秘密级管理。
5、考试时间限定为120分钟。需超时的课程,应于安排期末考试前一周经所在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6、近三年内的试卷内容不能雷同,且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二、 考前动员宣传
1、考试前,各院(系)以召开学生动员会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切实加强考风建设,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考场规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教育学生树立“勤奋学习,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
2、各院(系)要召开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动员会,组织教师和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西南交通大学考场规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试的公平公证。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考试巡视
考试期间执行二级巡视制度,考试巡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每场考试应至少巡视两次并填好巡视记录表。院(系)巡视员将巡视记录表交所在院(系)存档备查,学校巡视员将巡视记录表交教务处。
四、 考场规则
1、严禁没有考试资格的人员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应按时进入指定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考试中不准擅自挪动座位。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按无故缺考处理,考试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4、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允许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考试结束处理。
5、考生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和未经主考教师允许的书籍、纸张和电子存储工具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准使用自备的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私自互相借用计算器。
6、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7、答题一律用兰、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
一律无效。
8、考试工作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因试卷不清晰或分发错误,考生可举手询问。
9、提前交卷的学生要把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交给监考教师或放置指定地点,方可退场。
10、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放在桌上,退出考场。延误不交卷者,该生考试成绩按零分记。严禁学生将试卷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11、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
1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对违反考试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当场收回考卷,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五、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
2、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场,根据考生名单安排考生座位(座位分配表写于黑板上),按学号间隔就座,使考生之间有足够的间隔,不允许学生自由就座。
3、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向学生强调手机等通信工具不准带进考场,并令学生将书包、书籍和纸张等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面。
4、监考人员于开考前15分钟之内当场拆封试卷,并清点试卷数量,防止缺卷和试卷缺页。于开考前5分钟之内发放试卷到学生手中。
5、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证件,督查学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到。
6、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因试题印刷不清而举手询问时,应当众答复。
7、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时,应当场制止,取消其考试资格,收回考卷,令其退场,并做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记录和有关材料立即报告教务处。
8、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考场吸烟、阅读书报、闲聊谈笑、擅自离开考场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试期间,严格要求监考人员关闭手机。
9、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10、交卷时,应要求学生将试卷和草稿整理好放在桌上或交到指定地点,然后让其退场。
11、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当清点试卷数目,保证回收与发放考卷数目相等;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 “考场情况登记表”、试卷袋上的相关栏目,以便阅卷、试卷存档等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12、对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 成绩报送
1、为确保全校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安排好开学前补考工作,请任课教师抓紧时间阅卷,要求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完成成绩报送工作(人数较多的课程最多不超过7天)。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2、任课教师网上提交成绩后,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单,签名后交所在院(系)教务员。任课教师所在院(系)教务员将成绩清单一份留本院(系)存档,另一份合订本在下学期第二周交教务处存档。
七、试卷存档
1、成绩登录完毕后三天内,教师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一份试题及所有学生答卷和考生签到表整理装袋后交院(系)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存档。未组织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要将相应的考核依据(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整理装袋后交院(系)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存档。
2、必修课程的存档材料和毕业设计(论文)封存期为4年,其余课程的存档材料封存期为2年。封存期结束后,相关材料由院(系)自行处理。
八、补考
1、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应在教务网上报名后,方能参加补考,否则做自动弃权处理。本学期网上补考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2日-2008年7月25日,请本科生登陆教务网http://dean.swjtu.edu.cn后选择“本次补考报名”栏目提交补考课程(学生可在成绩未公布前报名,如成绩通过系统会自动删除所报课程)。
2、本学期补考时间定于2008年9月3日、4日、5日三天。限选课为9月6日、9月7日。
3、补考试卷由任课教师负责印制及领取,补考学生名单由主监教师负责打印。
4、教务处原则上只安排必修课程的补考,限选课程补考由开课院系负责安排(本学期限选课补考时间为2008年9月6日、9月7日),需借用教室的,请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5、若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参加考试且具有参加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及时出具有关证明,并在考试前向所在院(系)提出补考申请,学生所在院(系)核实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教务网上提交补考课程。
教务处
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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