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因2006-2007学年第2学期期中考试周(第9周)为5.1黄金周,原安排在第9周的期中考试改在第10周进行,所有必修课都应进行期中考试。考试可以采用随堂考试、随堂大作业等方式。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未经院系、教务处批准,不允许教师随意调停课程。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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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因2006-2007学年第2学期期中考试周(第9周)为5.1黄金周,原安排在第9周的期中考试改在第10周进行,所有必修课都应进行期中考试。考试可以采用随堂考试、随堂大作业等方式。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未经院系、教务处批准,不允许教师随意调停课程。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