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下学期授课所用教材的补充通知
2007-05-16 08:52
分类:排课选课事务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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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意见,现对《关于组织各教学单位老师上报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授课所用教材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补充。要求如下:

第一、请各教学单位以课程为单位提交教材使用计划。

各任课教师同时开出的同一专业之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教材,由课程负责人或(院)系教学负责人对选用教材的级别质量进行把关、认可。课程负责人或(院)系教学负责人在打印出来的“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使用教材所需信息表格”每页右下方签署意见并签字后,方可将该教材计划提交给院(系)教务员。原始表格放在院系备案。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点击下载或打开查看)第十一条的规定,最终由主管院长(主任)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教材使用计划书(教务系统自动生成)报至教务处教材科备案。

第二、为提高选用教材的质量,将教材评价和教材选用更好地加以联系,请各门课程负责人对提交的曾经选用过的教材进行评价,作为选用的理由。各院(系)汇总后,以纸质形式交至教材科办公室(行政楼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