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从西藏自治区招收的藏族大学生和相关任课教师的反映,结合藏族大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参照其他高校相关做法,决定对我校从西藏自治区招收的藏族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及格课程成绩认定如下:
课程类别 | 原始成绩 | 认定成绩 |
外语类 | 30~59分 | 60分 |
数学/物理 | 40~59分 | 60分 |
其它课程 | 50~59分 | 60分 |
1.任课教师按原始成绩报送教务处后,由教务处负责成绩认定;
2.本规定适用于2001年及以后我校从西藏自治区招收的藏族大学生;
3.本规定由校学校批准后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 教务处
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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