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本学期选课的顺利进行,现将2005-2006学年第2学期选课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做好相关组织和指导工作。
一、 选课时间
选课阶段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第一次网上选课 | 2005年12月28日 | 2006年1月4日 | 本学期期末第16周 |
第二次网上补选 | 2006年2月28日 | 2006年3月5日 | 下学期开学第二周 |
第三次书面调整 | 2006年3月8日 | 2006年3月10日 | 下学期开学第三周 |
每日时间/选课地点 | 0:00-24:00限于本校能上校园网的地点。 | ||
二、注意事项
1、选课前,各院系必须组织导师对学生进行专门指导,让学生了解下学期培养计划,并根据学生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学生如对培养计划有疑问请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2、为了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证每个同学按培养计划修读课程,从本学期开始,教务处先排课,学生再选课。选课时,优选的必修课程系统将自动提示,必修课程正常情况请全部选择,限选课程根据培养计划要求按需选择,选修课程及需要重修的课程可在课表中自由查询到之后选择,但请务必注意上课时间是否冲突。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对选课数据进行处理,并于18周公布。
3、本次(包括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初)总共选课次数为2次,第3次书面调整选课仅限于处理“前两次已经选择了的必修或限选课程,但由于该课程教学容量限制没有选上”的情况,其余情况不予处理。
4、第一次进入选课系统时,系统将自动显示学生所在班级的优选教学班,建议全选所有优选的必修课程,为了避免上课时间冲突,请勿选择非优选的教学班;限选课程请同学们对照自己的专业培养计划,按需选择。
5、下学期课程的上课时间已经排定,选必修课程以外的课程时,请务必注意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以免发生冲突。
6、2002级学生本次选课最高学分限制为50学分(包括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2003、2004、2005级学生最高学分限制为35学分(部分特殊专业除外),具体每个人的最高学分限制请登录选课系统中查询。
7、取消教师选择学生阶段,教师不再选择学生。
8、实验类课程、体育课,首先必须在学校教务网上选上该门课程,然后还必须到相应的网上选择具体的实验时间或者是体育项目,否则期末成绩将无效。
9、新增课程(重修课程)请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在网上选课,具体安排请见下学期相关通知。
10、选择优选必修课程不需要投入权重分,限选和选修课程可以参照选课人数投入适当的权重分。
11、所有的课程请在开学选课时全部确定,每学期第12周的退课取消(包括2002、2003级学生)。
12、本次选课流程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及相应选课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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