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2-12-12 11:23
分类:考试安排相关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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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本科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前补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 考试命题及阅卷原则:

1、同一门课程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每门考试课程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内容且难易程度适中,一套用于期末考试,一套用于补考或建试题库。

3、命题教师由任课教师和课程教师组成。命题质量实行审定制度,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的试题由相关学院课程教师组成专家组审定,其他课程的试题由课程负责人或系主任审定。

4、命题教师负责提供与试题配套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供阅卷时使用。相关课程教师共同参与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5、考试时间限定为120分钟。

6、试题应采用统一模板打印(可在教务网上下载试卷模板)。

二、试卷印制及保密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7天送教务处签印。

2、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定试题并分别在“西南交通大学试卷密封袋”上签字。

3、任课教师将试卷(需装入试卷密封袋内并审定签字)送到排课中心办理试卷印刷手续。两套试题由排课中心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另一套作为补考或备用。

4、由排课中心验签后,任课教师填写“试题印刷通知单”的各项内容,到指定地点印制试卷。

5、试卷印制份数应考虑返校考试学生人数和废卷数量,任课教师在考试前2天在教务网上确认考试人数,如有不足及时补印。

6、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网期末考试安排打印带照片的参考学生名单。

7、任课教师于考试前凭“试卷领取单”到印制试卷地点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清点份数,同时检查是否有印制错误,并将预先按考场人数打印好的参考学生名单装入试卷袋,供考试时考生签到使用。确认资料齐备,密封试卷袋后领取并存放于安全处。

三、 考前动员宣传

1、考试前,各学院以召开学生动员会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切实加强考风建设,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本科生考试必读》,教育学生树立“勤奋学习,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

2、各学院要召开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动员会,组织教师和监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西南交通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试的公平公证。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考试巡视

考试期间执行二级巡视制度,考试巡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每场考试应至少巡视两次并填好巡视记录表。学院巡视员将巡视记录表交所在学院存档备查,学校巡视员将巡视记录表交教务处排课中心。

考场内启用标准化考场设备,校级巡视人员配备金属探测器,对考场及周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五、 考场规则

1、严禁没有考试资格的人员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按违纪处理。

2、学生应按时进入指定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考试中不准擅自挪动座位。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学生不准进入考场,按无故缺考处理,监考人员做好记录。

4、考试开始30分钟内,学生不允许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学生需得到主考教师许可后,将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放在桌上,方可退场。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5、学生不允许拆散已装订好的试卷,否则按违纪处理,如因此而被其他考生抄袭,按考试作弊处理。

6、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和未经主考教师允许的书籍、纸张和电子存储工具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准使用自备的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私自互相借用计算器等,否则按违纪处理。

7、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一卡通不能做为证件使用);如果学生证遗失,需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有学生近照并加盖学院骑缝章的证明;如果身份证遗失凭学生证到教务处排课中心打印本人信息;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8、学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本人证件放在桌面上,已备监考人员检查。

9、学生拿到试卷后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学号、姓名等相关信息,然后答卷,答案填写在答题纸上或试卷指定位置。未填写考生信息的试卷将作为无效试卷处理。

10、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因试卷不清晰或分发错误,学生可举手询问。

11、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放在桌上,经考试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退出考场。延误不交卷者,该生考试成绩按零分记。严禁学生将试卷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12、学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

1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听从监考人员指挥。对违反考试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当场收回考卷,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 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佩戴监考牌。

2、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场,根据考生名单安排考生座位(座位分配表写于黑板上),按学号间隔就座,使考生之间有足够的间隔,不允许学生自由就座。

3、主监教师应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向学生强调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不准带进考场,并督促学生将书包、书籍和纸张等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面。

4、主考教师于开考前15分钟之内当场拆封试卷,并清点试卷数量,防止缺卷和试卷缺页。监考人员必须在确认考生带齐学生证和身份证后,于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到学生手中。

5、监考人员在试卷发放后,应提醒考生填写学号、姓名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考生证件与试卷上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确认考生是否为本人,督查学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到。

6、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作弊行倾向时,应及时警示;对已作弊学生应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收回考卷,并做记录,同时与教务处排课中心联系,由排课中心工作人员陪同学生到教务处。监考人员应在认真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审批表》并将有关材料立即报送教务处。

7、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考场吸烟、阅读书报、闲聊谈笑、擅自离开考场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关闭手机,除处理与考试相关问题外,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8、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9、考试结束交卷时,监考人员应要求学生停止作答,全体起立,将试卷和草稿整理好后放在桌上,然后让其退场。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清点试卷数目,保证回收与发放考卷数目相等,如数目不符,必须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11、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试卷袋上的相关栏目,以便阅卷、试卷存档等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12、对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3、考试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影响考试正常进行,应及时拨打排课中心值班电话。

七、 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

1、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加分现象,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

2、试卷批改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教师完成。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要尽量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

3、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笔。

4、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在确认无误后,在试卷头“阅卷教师签字”处签教师全名。

5、课程成绩应包括期末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实验(不包括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设计、期中考试或阶段小测验等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该课程总成绩的30%。

6、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二级制(通过、未通过)记分。为了便于成绩统计和分析,提倡采用百分制记分。

八、 成绩报送

1、为确保全校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安排好开学前补考工作,请任课教师抓紧时间阅卷,应在课程考试后一周内完成网上报送成绩工作。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需提前报教务处排课中心备案。

3、任课教师网上报送成绩后,同时将成绩(一式两份,由网上“成绩录入”功能提供)打印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4、成绩登录完毕后三天内,教师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一份试题及所有学生答卷和考生签到表整理装袋后交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存档。未组织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要将相应的考核依据(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整理装袋后交学院存档。

九、期末考试

1、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13年1月2日-2013年1月17日,考试安排已公布在教务网上,学生可登陆个人信息查询考试安排,各学院应做好监考人员通知工作。

2、教务处未安排的考试课程,应在第17周内安排随堂考试,并将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信息上报教务处备案。需增设考场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到排课中心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学院根据考场数量及容量做好非考试周监考人员的安排工作。

3、学生如发生考试冲突情况,应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经两门课程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将申请材料交排课中心备案,经批准缓考的课程,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考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网报名。

4、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参加考试且具有参加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及时出具有关证明,并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核实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报排课中心备案,事后补办无效(不可克服的特殊原因例外)。经批准缓考的课程,与补考同时进行。

5、缓考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网报名缓考课程,否则无效。

十、 补考

1、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应在教务网上报名后,方能参加补考,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本学期网上补考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2013年1月20日。报名方法为:登陆教务网(http://dean.swjtu.edu.cn)后选择“本次补考报名”栏目提交补考课程。

3.学生可在课程考试之前预报名,如期末考试成绩通过,系统将自动删除申请。

4.本次补考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2013年2月24日四天,每天五场,详见补考安排。

5. 教务处原则上只安排必修课程的补考,在补考之前通过教务网(http://dean.swjtu.edu.cn)公布补考场次安排。限选课程补考时间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本次限选课补考时间为2013年2月24日),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6. 补考试卷印制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3日,任课教师持盖有“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考试备用卷”签章的试卷,到指定地点印制试卷。

7. 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补考安排拟定于2013年1月31日前公布,请老师及时登陆教务网查询。主监教师负责打印补考学生名单,辅监教师从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教师中随机抽取,请每位教师及时关注教务网补考安排。

十一、相关联系方式

1、教务排课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值班手机15002866889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X1209,电话:66366253,66367209,66366255

九里校区行政楼213,电话:87634567

2、西南交通大学印刷厂九里校区服务部

行政楼107房间送印(联系电话:87601942,8760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