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情况通报(二)
2007-07-04 16:15
分类:考试安排相关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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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今天是期末考试周的第二天, 黄庆副校长对考场进行了巡视,各院(系)巡视小组也认真仔细地巡视了考场。从考试情况来看,考试纪律良好,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争对极少部分考场中存在的问题,将考试纪律重申如下:

1.考生应按时进入指定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考试中不准擅自调换座位;

2.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并按无故缺考处理,考试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3.考生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和未经主考教师允许的书籍、纸张和电子存储工具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准使用自备的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私自互相借用计算器;

4.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若证件遗失,必须持有学生所在院系开具的贴有学生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监考人员应佩戴监考牌,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考场吸烟、阅读书报、闲聊谈笑、擅自离开考场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试期间,严格要求监考人员关闭手机;

6.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场,根据考生名单安排考生座位(座位分配表写于黑板上),按学号间隔就座,使考生之间有足够的间隔,不允许学生自由就座;

7.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向学生强调手机等通信工具不准带进考场,并令学生将书包、书籍和纸张等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面;

8.监考人员监考时请不要穿发出较大声响的鞋子,以免影响学生考试。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