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六月发布了给各有关出版社的《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 号),根据该通知,增补选题的申报包括如下注意事项:
1、选题要求。2004年1月1至2005年12月31日出版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进行修订的教材。申报的教材必须在2010年12月底以前交稿。
2、申报方式。由有关出版社在上述范围内择优向高教司申报。
3、申报材料。(1)主编人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一式两份。(2)出版社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增补)》,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3)申报的教材样书,一式两份。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上下载。
4、申报时间。2007年9月4日至9月15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详细申报信息和注意事项见:
http://www.tbook.com.cn/news_display/news_template.jsp?news_id=919&fid=109&sid=103
各教学单位有关老师根据该通知要求,若有满足“选题要求”的教材,请尽快与各相关出版社联系“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补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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