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暑期实习的教学效果,提高暑期实习的质量,保障暑期实习的安全,请各学院实习带队和指导教师严格执行《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一、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实习安全工作
各学院领导、实习带队或指导教师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开展实习前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暑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特别针对今年南方因持续降雨及其造成的各类次生灾害对实习有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好防范工作,筛选相对安全的地点开展实习教学。
三、切实做好实习过程安全防范,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1、各学院认真落实各项实习准备工作,如果实习安排与先期报送的实习计划有变动的,请实习带队老师于2012年7月9日(星期一)前登陆教务网更新。
2、学生集体实习时学院必须指定专门的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习活动,指导教师必须全程监控实习过程,不允许学生在无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的情况下进行实习。
3、集体外出实习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严格服从带队教师的管理,实习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实习团队,直到实习结束。
4、若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交由实习带队老师留存。
5、实习开始后,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同意,教务处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实施。
6、因带队和指导教师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而导致的事故,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7、各学院务必传达到每位实习带队和指导教师,应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杜绝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不良后果。
附件1: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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