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实习总结及实习报账工作的通知
2012-08-31 16:18
分类:实习及基地建设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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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2012年实习工作已结束,为了总结实习工作中的经验,切实提升我校实践教学质量,更好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暑期实习总结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队提交实习队工作报告、学院提交实习工作总结

1、请各实习队负责人登陆教务网填写实习队工作报告,并导出打印,由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办理实习报账手续时提交实教务处践教学科;

2、学院根据教务处2012.7.3日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暑期实践教学质量检查和实习基地调研的通知http://dean.swjtu.edu.cn/servlet/ViewNews?NewsID=346516668精神,做好暑期实习检查和总结工作。结合实践教学检查小组暑期对实习队全面普查的情况,对每个实习队填写《本科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并总结本学院在实习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面的经验,提炼本年度实习工作的特色、亮点,及实习基地建设方面的情况,登陆教务网填写《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并导出打印,由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在暑期清理和汇总本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填写《校外实习基地清单》。

请各学院于于开学第二周周五(2012年9月14日)前书面的《西南交通大学本科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报告》、《校外实习基地清单》和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做好暑期实习基地调研工作总结工作。具体要求见2012.7.3日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暑期实践教学质量检查和实习基地调研的通知http://dean.swjtu.edu.cn/servlet/ViewNews?NewsID=346516668)。经学校批准进行暑期实习基地调研的学院,根据调研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详细的实习基地建设调研报告,于第二周周五(2012年9月14日)前报教务处,并办理相应报账手续。

二、实习队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成绩,办理实习报账手续

1、请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于开学第一周内提交实习成绩,未提交成绩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2、各实习队领队老师提交成绩后,持书面《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队工作报告》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理报账手续,最迟不超过9月底,逾期不予办理。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6366254 66367409 jwsjjx@home.swjtu.edu.cn

附件1:《本科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2:《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

附件3:《实习队工作报告》

附件4:《实习基地建设调研报告》

附件5:《校外实习基地清单》

附件6:《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