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实习成绩管理,现对实习课程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命名,目前,在院系认定的基础上,教务处已对所有在籍学生成绩中的实习代码、实习名称、学分数等按照规范的代码及名称进行了替换,现将替换对照表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同学登录教务网的所有成绩中按照培养计划及该对照表进行核对,如发现有疑问,请向院系咨询。
另请各院系及有关教师注意,对于学生已参加实习而没有提交成绩的课程我们已下发至各院系,请核实具体原因,需补录成绩的请于近期内登录教务网提交,具体提交方式待通知。
附件:实习名称新旧对照表
教务处
200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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