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将在第3-4周进行。凡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参加国家学科竞赛减免学分暂行规定》条件,并有意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学生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于08年3月21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犀浦校区X1209), 逾期不予处理。
学生取得创新实践学分,可以冲抵培养计划中选修课程的学分,可以累计,但冲抵选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5学分,超出部分的学分,学校予以记载,但不冲抵课程学分。
联系电话:66366254
联系人:徐老师
Email:xuling@home.swjtu.edu.cn
附件1:
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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