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阶段最后的学习和综合训练环节,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学校历来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日前发现有部分老师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在固定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为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特将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要求强调如下:
1.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抓好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工作,督促指导老师按时指导学生,并组织本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进行检查;
2. 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责任人,必须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指导工作中,应按照上报的指导时间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位的,需提前向实践教学科提交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的书面备案;
3. 学生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体,每周应按时参加指导老师的指导,如有三分之一时间缺席,或者旷课累计达七天以上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4. 每次指导时,学生应按要求及时和如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的记录,导师应认真批阅;
5. 学校领导、本科教学督导组专家将汇同教务处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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