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科竞赛免研加分的说明
2010-09-14 09:16
分类:学科竞赛相关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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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学科竞赛:指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主办或正式发文授权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二、我校现在已参加的国家学科竞赛包括: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7、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8、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9、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11、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三、新增加的竞赛,需提供教育部高教司或四川省教育厅的批复函,由教务处审核认定。

四、学科竞赛证书未发放或遗失请到X1209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确定开具相关证明。

五、其他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竞赛,由学院可根据各赛事的规模、影响力及与本专业、学科的关系,酌情给予考虑,但原则上加分累计不能超过1分。

以上内容由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