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1]11号)》,现对符合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的项目,由教务处进行认定,并奖励创新实践学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范围:
2011级(建筑学院2010级)本科生。
2、申请时间:
2015年4月1日(星期三)至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上班时间。
3、申请方式:
在教务网下载《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于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X1301,过期不再受理奖励创新学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另附:
一、《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 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 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二、我校现在已参加的并认定的国家、省级学科竞赛有: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7、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8、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9、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11、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2、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13、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15、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16、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挑战赛
17、四川省“生命之星”科技邀请赛
18、四川省模拟法庭比赛
19、四川省ACM程序设计大赛
20、四川省工业设计大赛
三、如有其它疑问请到办公室X1301咨询,电话66367409。
阅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