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的第十天,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在1月18日上午犀浦校区 X1310教室进行的《第二外语I》的考试中,外语学院主监老师因故未能按时到达考场,造成考试延误。
特此通报
监考教师职责重申如下:
1. 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场,根据考生名单安排考生座位(座位分配表写于黑板上),按学号间隔就座,使考生之间有足够的间隔,不允许学生自由就座;
2.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佩戴监考牌,不得在考场吸烟、阅读书报、闲聊谈笑、擅自离开考场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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