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6-09-18 17:10
  来源:本科生院
阅读量:

各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本科专业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需取得学士学位授权。为做好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方式

我校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按《实施细则》要求由学校自主开展本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授权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

二、评审专业

2026年已有在校生但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本科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拟授学位

所属学院

1

环保设备工程

082505T

工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工学

机械工程学院

3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140004TK

工学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4

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080808T

工学

设计艺术学院

5

应急管理

120111T

管理学

公共管理学院

6

药学

100701

理学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7

低空技术与工程

140003TK

工学

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三、评审组织

(一)评审专家

专家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由非本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同行专家,获2/3(含)以上成员同意视为评审“通过”。

(二)评审程序

1.评审资料

各相关单位组织专业根据《四川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标准》(附件2),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和教学资料备查。

2.实地考察

由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考察。

(1)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咨询;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人才培养等,抽查教学档案等,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随堂听课;

(4)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决议;

(5)反馈专业审核意见。

3.网上公示

请于2026年11月19日(周四)前将评审结果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本科生院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材料报送

请于2026年11月26日(周四)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本科生院专业建设与改革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wjxk@swjtu.edu.cn: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3);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根据专家评议组意见制定的整改方案;

(4)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专家评议组名单(附件4);

(5)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专家评分表(附件5);

(6)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6)

(以上(1)(2)(3)项材料按顺序胶装成一册。)

5.学校意见

本科生院收集专业材料报学校学位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提交至省学位委员会。


联系人:郝佳佳、毛倩     

联系方式:028-66367042、028-66366263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