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相关规定,我校已完成对2023年招收首批本科生的1个专业的自主评审工作,并经专家组审议,同意将我校以下专业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授位学科门类 |
1 | 化学 | 070301 | 理学 |
现将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若对上述评审结果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到综合楼224(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当面反映,恕不接受电话、匿名等方式。
教务处
2023年11月8日
阅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