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教学效果综合评价构成的说明
2026-09-0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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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2026年教师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条件》(西交校人〔2025〕11号)文件执行。现就文件中“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的构成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价构成

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条件中的“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由学院评分和本科生院评分构成,其中,本科生院评分包括学生评教分数和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分数。学院评分、学生评教分数和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分数占比分别为40%、30%、30%。

(一)学院评分

各学院可结合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规范性、教学效果、教学公共服务、特别贡献和成果等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原则及实施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

(二)学生评教分数

由本科生院提供,取参评教师近三学年所授全部本科课程的学生评价分数,计算平均值并折算为百分制。

(三)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分数

由本科生院统筹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相关要求详见下文。

二、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相关事项

(一)组织方式

1.各教学单位应邀请具备良好师德、学术造诣深厚、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及外学院专家,采用随堂听课或集中听评方式进行评价。

2.每位参评教师须接受不少于5位专家的听评,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2位。

3.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采用随堂听课方式。

(二)免评情况

参加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教师,可免于参加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具体包括:

1.2021年至今获得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奖项;

2.2021年至今获得省部级教学竞赛(含四川省各类教学竞赛或教育部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第十届至第十二届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符合免评条件的教师,请在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分数汇总表(附件3)中填写姓名、申报职称、获奖情况等信息。

(三)往年成绩替代规则

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成绩对参评同一职称三年有效。

2023—2025年已参评的教师,请在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分表(附件2)中填写姓名、参评年份、参评职称等信息,经核实后可直接使用往年成绩。

(四)评价反馈要求

专家意见需具体且具建设性,能有效帮助参评教师改进教学。评价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对专家意见进行匿名整理,并及时反馈给参评教师。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学院于10月14日(周三)前提交以下材料:

将所在单位参评教师的学院评价分数汇总表(附件1)、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分表(附件2)和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分数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本科生院基层教学组织及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综合楼2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ksyjxpj@swjt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老师66367249          翟老师66366082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正、规范。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9日